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四批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45号)要求,拟开展第十四批国家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从承担所在地区或行业专业方面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要任务、相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教育培训培训能力业绩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方、部门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规模的公司培训机构中遴选。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一般应是其三定方案、法人登记证书的经营事物的规模或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含培训、继续教育)。
(二)具有能够很好的满足培训需要的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三)具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效果评估、后勤保障及财务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
(四)具备能够很好的满足线下、线上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和基础设施,有固定的教学培训场所、设备等硬件设施和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建设有网络培训和管理信息化平台。
(五)有着非常丰富的培养培训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经验,围绕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领域,近三年每年培训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总量不少于2000人次。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化的经济、民营经济、绿色低碳产业的决策部署,第十四批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遴选将向数字技术领域、绿色低碳领域倾斜,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寄送至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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